將計畫案傳送到 iTunes

您必須將計畫案傳送到 iTunes 才能在 Apple TV 或 Front Row 上觀看,或是將計畫案同步至 iPod、iPhone 或 iPad。

若要將計畫案傳送到 iTunes:

  1. 在“計畫案資料庫”中選擇一個計畫案,然後選擇“共享”> iTunes。

    “共享”選單會顯示在電腦螢幕上方的淺灰色橫列中。

  2. 從選項表格中選擇一個或多個您要運算的影片大小。

    若您無法選擇較大的大小,則表示原始計畫案的媒體大小不足以輸出這些大小。計畫案中使用的最大媒體大小將會決定您可以運算的最終影片大小。

    表格中會顯示最適合在每一種設備上觀看的大小,以及每種大小的解析度(所包含的像素數目)。將指標停留在影片規格旁的“i”上會顯示運算影片的下列資訊:

    • H.264 或 3GP:在影片中使用的視訊壓縮。

    • fps:以每秒影格數來計算的影片格率。

    • Kbp 或 Mbp:以每秒多少 kilobit 或 megabit 來計算的影片資料傳輸率。

    • MB:以 megabyte 來計算的影片檔案大小。

  3. 按一下“發佈”。

    視您的影片大小,以及是否一次進行數個大小的運算動作而定,運算可能要花費數分鐘。在計畫案完成運算之後,iTunes 便會自動打開。

  4. 視您要如何使用共享的計畫案,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:

    • 在 iTunes 中按一下“影片”(“資料庫”下方)來查看您的影片並透過 Apple TV 來播送,或是將影片同步至 iPod、iPhone 或 iPad。

    • 在 Front Row 中,請選擇“視訊”,然後選擇“影片”來尋找您運算的影片。

當您打開計畫案時,其標題列會顯示圖像,表示影片已傳送到 iTunes,而另一個圖像則表示影片運算的大小。

iTunes 圖像的影像。

在您將計畫案發佈到 iTunes 之後,若您在 iMovie 中對計畫案再進行其他編輯,圖像旁邊會顯示一個黃色的警告符號(如下所示),表示計畫案不是最新的狀態,並且在重新發佈之前必須先重新運算。在計畫案已開啟時,按一下圖像並選擇“重新發佈至 iTunes”來重新發佈計畫案。

帶有警告符號之 iTunes 圖像的影像。